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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审辩护

开设赌场罪(实质无罪)

当事人被刑事拘留 34 天,公安认定系开设赌场罪帮助犯,初期取保候审申请未获支持;向检察院申请无罪不予批捕后,检察机关作出 “构罪不捕” 的取保候审决定。取保之后并未停止辩护工作,持续反复沟通、提交完整无罪法律意见,历经 9 个月坚持,办案机关最终采纳无罪辩护观点,终结刑事程序,仅作出治安行政处罚,实现实质无罪辩护效果。该案辩护词获评全省十佳辩护词。